合肥拆遷地面附屬物補償標準提高
時間:2015-10-09 10:01:10
合肥晚報訊
連續幾年紅紅火火的合肥“大建設”不僅改變了我市城鄉面貌,更令許多普通農村家庭發生了巨大變遷。記者從市有關部門獲悉:我市近日對大建設涉及的地面附屬
物補償標準進行了重大調整,堅持體現以人為本和公正公平原則,對為大建設做出默默奉獻的廣大農民給予了突出補償。 我市有關部門根據我市實際情況,曾在四城區分別抽取了有關鄉鎮,進行了實地調查,隨后制定了本次“大建設涉及地面附屬物補償標準”,并規定,對現行文
件中已有補償標準的項目,原則上依照原有補償標準執行;對個別項目原有補償標準與當前實際建設成本相比過低的項目,此次做了比較大的調整;還規定,現有文
件中沒有補償標準的項目,按照適當補償的原則,在征求意見基礎上,參考市場價后折舊,得出此次新的補償標準。
本次制定的涉及地面附屬物補償標準的具體內容是:苗圃,魚塘,溫房,各類老式水井、壓水井、簡易水井和機磚水井,草堆等補償標準保持不變,但農民家中
的堆糞坑,補償標準由原來的每擔3元改為60-80元一個;有頂豬圈由原來的每平方米20元增到40元;人工開挖的精養魚塘土方,由原來的不補償改為每立
方米補5元;厚度15厘米以上的灌漿或毛石護坡由原來的不補償,定為60-80元每平方米、20-25元每平方米;厚度5厘米以上的砂石和水泥道路,從原
來的不補償,改為每平方米分別補償10元和50元;直徑不小于30厘米的水泥涵管和磚砌水渠,從原來的不補償,分別定為每米補10元、每平方米補20元;
水泥地坪從原來的每平方米補6元增到10元。連電線桿子,每根的補償標準都由原先的10元增至30元。
特別要提的是,長期以來,關于拆遷墳地的補償項目,四城區不少部門普遍反映原有的補償標準較低,百姓反映不切合實際,因此,此次調整,重點對遷墳補償標準做了大幅度調整,即將原先單棺墳補償標準的200元增至400元,雙棺墳由300元增至600元,分別提高了一倍。